- 组织机构
苏州科技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
为切实加强对审核评估工作的领导,圆满实现审核评估工作目标,学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。
(一)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
学校成立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,由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担任组长,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,成员由其他校领导组成。
主要职责:
1. 全面领导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审核评估工作总体安排;
2. 深入分析研究评估政策,研究决定评估工作中的重大事项,提供必要的建设和评估条件保障;
3. 审定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、阶段任务和自评报告、校长报告、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数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。
(二)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1. 办公室
领导小组下设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,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主任,抽调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副主任,成员由校长办公室、宣传部、教务处、教育评估处、人事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国际合作交流处、发展规划处、财务处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、团委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派出人员组成。
主要职责:
(1)贯彻落实学校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,协调各专门工作组及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;
(2)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及各阶段实施方案,分解评估任务,落实目标责任,细化工作安排;
(3)布置、检查各学院、各部门的评建工作,组织开展校内专项评估、自评自建及预评估工作;
(4)研究提出需要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、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;
(5)主持学校自评报告、校长报告等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;
(6)组织填报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数据,组织形成教学档案、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等审核评估材料;
(7)组织专家评审期间的专家接待,做好线上线下考察配合;
(8)负责整改方案起草和实施工作;
(9)及时汇总评建情况,研究和协调解决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;
(10)负责对各学院、各部门评建工作进行考核与评价;
(11)认真做好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的核心任务是:
(1)组织撰写自评报告。学校按照审核评估范围撰写写实性报告,报告主要呈现学校办学理念、人才培养理念及取得的成效。
(2)组织填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。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是学校教学运行、办学条件、教学效果等情况的量化反映。国家数据平台在学校填报数据的基础上形成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》,该报告是专家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支撑。
(3)组织梳理评估工作材料。评估工作材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:教学档案、支撑材料和专家案头材料。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管理、教学运行的材料,是学校日常工作的见证;支撑材料是佐证自评报告的材料;专家案头材料是方便专家考察工作的引导性材料。
2、专门工作组
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设6个专门工作组,分别为报告起草组、数据与材料组、宣传工作组、教学建设组、学风建设组、综合保障组。
(1)报告起草组
报告起草组由教务处、校长办公室、发展规划处、人事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团委、国际合作交流处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。教务处为负责单位。
主要职责:撰写上轮审核评估《整改情况说明》、本轮审核评估《自评报告》及后续《整改方案》《中期自查报告》《整改工作总结报告》等相关材料。
(2)数据与材料组
数据与材料组由教育评估处、教务处、发展规划处、人事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团委、国际合作交流处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、财务处、基建处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。教育评估处为负责单位。
主要职责:负责“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”数据填报,根据自评报告梳理形成支撑材料和案头材料。
(3)宣传工作组
宣传工作组由宣传部、校长办公室、教务处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、学生工作处、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。宣传部为负责单位。
主要职责:建立审核评估专题网站,制作审核评估专题视频,营造校园评建氛围,制作宣传材料和展板,进行各种专题系列宣传,拓展对外宣传报道,做好专家入校评估的跟踪摄录等。
(4)教学建设组
教学建设组由教务处、人事处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团委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。教务处为负责单位。
主要职责:加强教学基本建设,规范教学运行管理,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,完善教学档案材料;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,规范实习实训基地建设,强化学生技能训练;加强师德师风建设;组织学院自评自建和预评估。
(5)学风建设组
学风建设组由学生工作处、团委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、国际合作交流处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。学生工作处为负责单位。
主要职责:加强学风建设,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;引导学生创新学习、主动学习,树立正确的学习观、成才观、就业观;做好专家入校评估期间的学生组织、宣传和教育。
(6)综合保障组
综合保障组由校长办公室、教务处、财务处、资产与后勤管理处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、基建处等单位工作人员组成。校长办公室为负责单位。
主要职责:自评自建期间的教学设施和条件完善,计算机网络维护,专家评审期间的组织配合、综合协调和信息传递,专家入校评估前的环境整治,审核评估工作的经费保障等。
(三)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
各学院成立学院审核评估工作组,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,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和系(教研室)主任、实验室主任、党政办公室主任、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等组成。
主要职责:
1. 贯彻落实学校评估任务;
2. 制定本学院评建工作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、落实措施,及时检查评估任务落实情况;
3. 负责本学院教学基本建设、各教学环节规范和评估工作的开展;
4. 负责本学院教学档案及支撑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及文字撰写工作;
5. 负责组织本学院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、学科专业建设特色与亮点的凝炼工作;
6. 向学校提供所需资料,及时向学校反馈各类评估信息;
7. 认真做好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。